【观点】王思懿、赵文华:多重制度逻辑博弈下的美国终身教职制度变迁

2019-07-18Views:1322

在近年来美国终身教职制度的改革过程中,不同制度主体均参与其中,上至州立法机构和州高等教育委员会,下至教师群体及大学董事会和管理层,此外还有美国大学教授联合会(以下简称AAUP)等行业协会组织,这些代表不同利益的制度主体通过推动或抵制终身制改革参与到终身制的变迁过程中并形塑了不同的制度逻辑。本文以“多重逻辑的制度变迁分析框架”[1]为基础,将影响美国终身教职制度变革的制度逻辑概括为五种:国家逻辑、市场逻辑、大学管理逻辑、学术逻辑、行业逻辑。其中国家逻辑以州立法机构和州高等教育委员会为代表,关注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和基本公民权利的保障,强调通过终身制改革提高教师绩效和生产力,从而提升大学竞争力,回应社会问责。大学管理逻辑植根于大学自治,关注大学作为整体的利益提升和目标实现,其制度主体为校董会和大学行政管理系统,期望通过终身制改革回应政府及社会问责、缓解大学财政压力并提高大学人事管理的灵活性。市场逻辑与新公共管理运动密切相关,它关注效率和效益,强调通过促进竞争提升绩效,体现为学术劳动力市场和消费者市场的变化。学术逻辑源于对学术自由的保障,体现为合议制下教师理事会和大学管理层的集体协商原则、以学术人员为主的评审委员会和以同行评议为核心的职后评审程序等,无论是国家逻辑、大学管理逻辑或是市场逻辑在对终身制改革施加影响时都需要遵循基本的学术逻辑。行业逻辑以AAUP等行业协会为代表,其主要目标在于维护学术自由传统和学术共同体利益。


美国终身教职制度变迁的多重逻辑分析框架


在美国终身制的改革过程中,国家逻辑、市场逻辑和大学管理逻辑在通过改革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提高教师生产力和大学竞争力、回应社会问责方面具有共同利益,因而成为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而学术逻辑和行业逻辑更关注学术自由传统和教师群体权益的维护,因而相互联合,成为改革的主要抵制力量,各方力量通过推动或抵制终身制改革以及采取不同形式的改革路径展开博弈。在这五种制度逻辑的博弈下,大部分研究型大学开始实行终身教职后评审,同时大量聘用非终身轨合同制和兼职教师,导致美国大学终身职和终身轨教师比例的持续缩小以及合同制教师和兼职教师比例的持续增加。部分教学型大学和社区学院公开实行终身教职比例限制,但还有少数大学为了吸引人才,实行了从合同制到终身制的转轨。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大学受不同制度逻辑的影响程度不同,导致美国终身制改革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

从美国终身制改革中不同制度逻辑的互动和博弈过程来看,市场逻辑和大学管理逻辑是其中占据优势地位的制度逻辑,国家逻辑和行业逻辑尽管也发挥作用,但影响程度相对较弱,其中学术逻辑的影响最弱,但学术共同体的基本价值理念(学术自由)和规则(同行评议)依旧在终身制改革过程中发挥重要影响。在大学管理逻辑持续强化的背景下,学术逻辑倾向于与行业逻辑进行联合强化自身影响,这与新公共管理运动下美国高等教育系统市场化特征持续强化以及共同治理传统逐渐式微的趋势相一致。此外,差异化的终身制改革路径也充分体现了美国大学在人事管理等大学内部事务上的自主性,由于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较高程度的自主权,美国不同层级和类型的大学可以依据学校文化传统、办学经费、办学特色、治理结构、发展规划等采用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改革路径,从而更好的适应环境变化,实现大学的良性发展。


[1]周雪光, 艾云. 多重逻辑下的制度变迁:一个分析框架[J]. 中国社会科学, 2010(4):132-150.


来源:
      王思懿, 赵文华. 多重制度逻辑博弈下的美国终身教职制度变迁[J]. 教育发展研究, 2018,(1):76-84.

作者介绍:

王思懿,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2016级博士生,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与政策、学术职业。

赵文华,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科学与技术政策,现代大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