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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博士研究生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学院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0-31浏览量:1082


2026年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学院计划招收教育学博士研究生10名,招考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2种招生方式,招生类别均为全日制。录取时根据学科发展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学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相关文件为准。(特别注意:申请学生请及时查看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关于招生流程的相关通知)

一、指导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查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真正选拔出综合素质高、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的考生。

2.坚持发挥博士生导师(组)在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导师(组)是博士生培养的责任人,在博士生招生选拔中将发挥积极关键的作用。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集体决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申请和录取流程

1.申请时间为2025111日至1215日(第一批)或2026315日至420日(第二批),申请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根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在职

2.学院组织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综合考核。

3.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4.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在研究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

5.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在2026年春季或秋季入学。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

4.英语水平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2TOEFLiBT≥90分(不含家庭版托福);

3IELTS学术类≥6.0分(不含IELTSOnline);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5.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1234的要求;

2)本院在读二年级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期间学习成绩的课程绩点须达到3.5及以上,且已满足学校和学院对硕士生毕业的相应要求,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6.通过“申请-考核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1234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3)满足下列条件者优先:一流大学或高水平学科的应届或历届硕士毕业生;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相当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兴趣(如硕士阶段以第一作者在高水平学术论文期刊上发表论文或有一定的科研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网上申请材料:(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复试时核验原件)

1.上海交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完整并签字);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复印件和学籍认证报告);

3.本科及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教学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7.两封推荐信(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必须有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或论文指导老师推荐);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在读和应届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1.个人陈述(不超过2页,小四号字,1.5倍行距)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五、综合考核

1.面试(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工作背景、学术研究经历和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等,综合评价考生的个人品性、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研究潜力等。考生需准备15分钟PPT,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自我介绍、研究兴趣、研究成果等,个人展示后与专家组进行15分钟交流。

2.导师(组)综合评价(100分):导师(组)根据考生的基本资料、学习经历、研究计划书、专业测试及面试情况等,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并给出书面的综合评价成绩。

3.专业测试(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专业外文阅读水平和分析能力等。

六、录取原则

1.复试结束后,按照所报考导师的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排序。导师按照其本年度博士招生指标名额,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同分者则按照以下分数高低顺序录取:导师综合评价、面试、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及导师(组)评价的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总成绩低于180分(不含180分),均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综合考核的时间与说明

综合考核预计于20261月(第一批)和20265月(第二批)进行,如第一批名额录满将不再进行第二批招生

我院将对报考考生的材料进行综合筛选,第一批报名通过筛选的考生名单将于20261月初公布;第二批报名通过筛选的考生名单将于20265月初公布。敬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在学制内,博士生均应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点击https://yzb.sjtu.edu.cn/post/3340?sessionid=查看。

2.奖助学金:为激励博士生科研创新,上海交通大学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博士生三助津贴等。博士生奖助学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说明

其他招生政策参见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www.gs.sjtu.edu.cn发布信息。

十、联系方式

霍老师:021-34204386huohuan@sjtu.edu.cn

(周一-周五9:00-11:0013:30-17:00